作者:林欣楷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系博士班研究生)
「指揮官,你完蛋了,她是全村最會游泳的女生。」船老大曹百達笑笑地對著面色鐵青的司令官說道,為了前往高登巡視守軍,指揮官可是起了個大早,沒想到卻在岸邊被一群娘子軍截住,只因為他們要一個能夠出海的資格。
失去出海的自由
1956年,那個兩岸戰火正炙的年頭,為了反攻大陸,大量國軍盤據閩東外海的小島,只待長官一聲令下,便要重返大陸。為了免去部隊的後顧之憂,政府頒布了戰地政務實驗辦法,方便管理、動員原先住在島上的民眾的同時,也使其生活作息不致干擾軍隊的運作。
比如說燈火管制吧,晚上紅通通的燈火是火砲的絕佳目標,熟悉戰地生活的軍人自然是不用說,但總得想個法子讓民眾配合,才能避免意外發生。[1] 而出海和對岸的「共產黨」接觸,更是想當然爾的必須阻止,凡是當地生活的一切,必須以不妨礙軍事安全原則為最高要求。
在明清以來,閩東一帶即因擁有豐富的漁場,吸引漁民在馬祖和大陸之間的海域作業,在閩江口形成一個生活圈,這樣的情況即使到了1949年兩岸分治,情況依然存在,即使政府明令禁止,仍有不少漁民會在捕魚後駛到對岸販售賺取生活費。
既然無法管理漁民出港後會去哪裡,官方只好限制他們回來的時間還有回航的地點以及扣住航行所需的船槳和馬達。而每個人綁在手上、繫在腰上的漁民出海作業證更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見牌如見人。這讓以捕魚為業的橋仔,三天兩頭就可以看到村民去找報社登報遺失,好不熱鬧。也讓後來副村長乾脆把牌子統一保管,等要出海捕魚的時候漁民再來領取,一來方便控管人群,二來也避免補發的繁雜程序。[2]
一開始,這樣的管制方式讓以海為家的馬祖人難以適應,有些人還是選擇按照過去的生活方式,看著漲退潮出海,因此官方特地舉辦講座、視察等,[3] 希望將漁民盡可能納入管制之中,而申請漁民證的方式,除了必須年滿16歲外,還必須層層審核,無不良紀錄才行。[4]
申請人在年滿16歲後,需先向村公所申報,經過安全檢查、保證人具結作保,向上層層審核後才會頒給漁民證。地方耆老回憶提及:「當時要先向村丁索取申請表填寫,再由村丁交由村幹事,依序由副村長、村長審核蓋章,再交由縣府審查,申請人若無不良紀錄才許核可。」[5]
而不良紀錄在戰地政務的年代,舉凡是不配合民防隊訓練、未按時回港、違反政府相關規定均含在內,對以海為生的橋仔漁民而言,不能出海是最直接、也最嚴厲的處分,這樣的管制也讓橋仔人失去了出海的自由。
傳統與國家的雙重管制
在1960年代,為了捕魚,還有當地盛產的蝦皮,橋仔村曾經是一個聚集了上千人的村落,人人幾乎都以海為業,出海捕魚的、在潮間帶撿拾貝類的、在魚寮加工蝦皮的,配合不同的漁期,每個人幾乎都有活忙碌,但那個年頭,人們有一個習以為常的慣例,女性無法出海捕魚,更理所當然的不能夠申請漁民證。
在橋仔的生活之中,出海捕魚一向被認為是男性的工作,女性的工作是在岸上的漁寮替漁產加工或者潮間帶間討沰,大坵島附近一帶水域的婦女更被馬祖人認為是最擅長游泳的婦女。
王水蓮出生於橋仔,在18歲時嫁到復興村,後來為了扶養孩子又與丈夫搬回橋仔村捕魚為生,但沒料到在30歲那年,丈夫出海後再也沒回來,也讓家庭的生計更加艱困。
為了照顧五個孩子,當時橋仔有任何需要人手的工作,都可以見到王水蓮穿梭在期間,比如採蚵、編網、製作魚丸。「村里的事什麼都做」這句話可以說是王水蓮人生的最佳寫照,唯獨跟著大哥出海捕魚這件事,是怎麼也沒辦法的。
1979年,中美建交,連帶使中共宣布停止炮擊金馬,兩岸軍事對峙的情勢稍見舒緩,連帶也讓民間的軍事管制出現鬆綁的可能,進而在民眾向軍隊、政府陳情或要求放寬管制的時候,有了因地制宜的彈性。
王水蓮回想起攔阻指揮官的過程,不免仍然覺得好笑,「那時候我丈夫剛過世,為了活下去,什麼都敢做,我膽子大,就去攔指揮官了」因此趁著指揮官在橋仔碼頭準備搭乘交通船的時候,將他攔下。
由於在申請漁民證的時候,村裡的幹部已經同意要為其申辦,但在申請許久仍未有下文,等同碰上軟釘子。因此王水蓮率領一群同樣需要出海的婦女,在碼頭直接攔下指揮官,請他給一個女性不能出海的理由。
「因為女性不會游泳,為了安全考量不能讓你們出海。」
「既然如此,那就請你跟我一起跳下海裡,如果我會游泳,你就要給我漁民證」
一旁開交通船的曹百達也是橋仔人,長期協助軍方運補高登、亮島兩座離島,因此成為軍隊相當信賴的民間人士,為此他在橋仔廣場旁的家中還設有一支軍方的專線,隨時聯繫他出海作業。
面對被村中婦女們圍堵的指揮官,曹百達此時也開口幫村裡的鄰居們說話,當年鐵達尼號還沒有上映,王水蓮不是蘿拉,指揮官更不是傑克,哪有一起跳海的道理。因此在相持一陣之後,面色鐵青的指揮官只好悻悻然地下船,從橋仔碼頭一路在眾人的簇擁下,緩緩爬上碼頭到廣場的斜坡,接通曹百達家中的軍線,向有關人員交辦漁民證的事情。
隔天,王水蓮的漁民證發下來了,是橋仔,也是馬祖第一位女性拿到漁民證,在當年可是破天荒的創舉,從此之後為了養活孩子,跟著大哥出海、打魚、賣魚成為王水蓮的日常,辛苦的拉拔孩子長大。
「後來也沒有常常出去啦,有需要的時候才出去。」回憶拿到漁民證後的日子,其實在當年漁源漸漸枯竭下,捕魚也沒有過去那麼順利,王水蓮更多的是和其他馬祖的婦女一樣務農、照顧孩子以及前往市集販售漁貨,[6] 而出海也僅僅是必要時才會出去。
時至今日,橋仔村已經解除戰地政務數十年,已經被暱稱為水蓮阿姨的王水蓮,孩子也早已長大成人,各自紛飛,但水蓮阿姨仍然在橋仔生活,過著「村裡的事什麼都做」的日子,介紹傳統美食、製作漁丸、漁麵、福州粽都是她的拿手好戲,而從她的經驗,訴說著橋仔數十年來的故事。
結語
從水蓮阿姨爭取漁民證的故事可以看到,橋仔村的漁民在戰地政務時期因為軍事管制,失去出海的自由,也讓出海成為軍隊說了算的權利。在捕魚為業的橋仔這不能不說是件重要的事。
隨著兩岸漸漸風平浪靜的年代到來,雖然漁源早已開始枯竭,但是出海仍然是橋仔人心目中討生活的最佳場域。因為時常在潮間帶討沰而擅長游泳的橋仔婦女在這個當頭有了突破桎梏的機會,也成為見證戰地政務管制從嚴到鬆的見證人。
│參考資料│ [1] 馬祖的燈火管制,要求入夜後,須關閉門窗,所有燈具都需掛上燈罩,一旦有「燈光外洩」情況,輕者警告,重者施以罰款處分。參見:〈第六章:戰地政務〉,《北竿鄉誌》,「馬祖資訊網」網站,下載日期:2021年11月27日,網址:http://board.matsu.idv.tw/board_view.php?board=24&pid=23077&link=23077&start=56。 [2] 比如曹雅評的論文中提及當地村民的記憶「出海捕魚,要去村辦公室副村長登記後,領個牌子,給港口的衛兵看了之後,才能出海。」參見曹雅評,〈捕魚好苦啊!戰地政務體制下的馬祖漁業及漁民家庭處境〉(臺北: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17),頁51。 [3] 〈民防總隊派員視察 全縣漁民編組情形 人員編組漁船管理 出海作業民防裝備〉,《馬祖日報》,1960年2月21日,下載日期:2021年11月27日,網址:http://data.matsu-news.gov.tw/。 [4]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博物館研究所,〈連江縣政府108-109年度馬祖民俗文物館文物詮釋與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馬祖:連江縣政府,2020),頁155。 [5]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博物館研究所,〈連江縣政府108-109年度馬祖民俗文物館文物詮釋與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頁155。 [6] 曹雅評,〈捕魚好苦啊!戰地政務體制下的馬祖漁業及漁民家庭處境〉,頁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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